
今年12月4日是我國的第二十二個“法制宣傳日”!也是第九個“國家憲法日”!國家憲法日,是在每年的12月4日為了增強全社會的憲法意識,弘揚憲法精神,加強憲法實施,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而設(shè)立的節(jié)日。
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,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,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(xiàn) 。2014年11月1日,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決定,將12月4日設(shè)立為“國家憲法日”。 事實上,設(shè)立“國家憲法日”是法律界由來已久的呼聲。12月4日是中國的“全國法制宣傳日”。之所以確定這一天為“全國法制宣傳日”,是因為中國現(xiàn)行的憲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實施。 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,中國共產(chǎn)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召開,“每年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”成為中央全會的共識,并寫進了《中共中央關(guān)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》這一歷史性文件中。 2018年12月4日是第五個國家憲法日,也是第一個“憲法宣傳周”。主題是尊崇憲法、學(xué)習(xí)憲法、遵守憲法、維護憲法、運用憲法。








